卸料平台的安全隐患不可忽视,监理检查要学会控制方法和措施
一、监理控制要点
1、严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标准,实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做好卸料平台安全预防工作为关键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2、施工单位应将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及应急救援预案报监理项目部审批。卸料平台专项方案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发后执行。
3.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落实三级安全教育。
4、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有针对性,由安全技术人员向操作工人交底并双方签字,没接受交底或对交底理解不清楚的工人不得进行施工。
5、严格安全检查制度,坚持日常安全检查和周查月评,监理日常监督检查与总包单位联合检查相结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反馈,消除安全隐患。
6、登高作业人员不得有影响高处作业的疾病,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7、卸料平台施工安全监理相关安全技术措施如下:
(1)卸料平台应设两道钢丝绳,其中一道两根为拉索钢丝绳,另一道为保险钢丝绳。
(2)卸料平台栏杆高度应不低于1.500m,应外侧三面封挡严密。
(3)卸料钢平台所用的钢丝绳、卸扣等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和出厂合格证。
(4)钢丝绳调整完毕后,经过检查合格后方可松卸起重吊钩,上下操作。
(5)卸料钢平台上应悬挂限载标牌(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操作人员和材料的总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6)卸料钢平台堆载高度不得超出栏杆高度,避免高空坠物。
(7)卸料钢平台使用时,应有专人进行检查,保证扣卡紧固,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8)卸料钢平台拆除前必须将钢平台上物料清除干净,同时拆除时在吊车未吊住钢平台前不允许松懈钢丝绳。吊车将钢平台吊紧后方可松懈钢丝绳并拆除钢平台与预埋钢管的连接。
(9)拆除卸料钢平台时,地面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人员入内。
8、卸料平台每次搭设完毕,使用前均应由技术人员、安全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挂置验收合格牌、限载牌,方能使用。
二、监理控制方法和措施
1、巡视、旁站检查:
根据施工进度及特点采用经常性、不定时、专业性等多种形式的安全检查,主要是查思想、制度落实、人员到位、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落地卸料平台和悬挑卸料平台安全状态等,对落地卸料平台和悬挑卸料平台的安全生产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2、检查验收:
落地卸料平台和悬挑卸料平台搭设完成使用前,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报监理进行验收,未经检查或检查验收不合格者,不准使用。
3、告知:
项目监理机构以口头、监理工作联系单形式告知施工单位落地卸料平台和悬挑卸料平台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的提示和建议以及相关事宜。
4、监理通知:
对在落地卸料平台和悬挑卸料平台施工中发现不安全因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安全隐患以监理口头通知、工程联系单、安全监理通知单的形式,责令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必须以书面形式回复。
5、停工:
发现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患情况严重的以及施工现场发生重大险情或安全事故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按实际情况指令局部停工或全面停工。
6、会议:
利用工地例会、专题安全会议对施工中出现安全问题分析,研究改进方法,落实安全措施。
7、报告:
定期或不定期向业主、安监部门汇报落地卸料平台和悬挑卸料平台施工安全监理情况,并积极听取业主和安监站的有关要求。
三、监理检查频次及方法
1、搭设的卸料平台,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报监理项目部核验。
2、卸料平台随施工层数的增加,每升高一次施工单位负责人应组织验收,验收合格报监理项目部核验后使用。
3、拆除卸料平台,施工单位必须派人监护,设置警戒线,严禁抛物。
4、卸料平台使用过程中安全监理应进行检查,验收合格牌、限载牌是否挂置,操作工人有否违章操作情况,检查内容记录在安全监理日记中。
四、安全措施
1、安全监理,预防为主:
(1)针对工地现场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提醒施工单位引起重视,做好上岗前的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交底工作,尽量做到主动控制;
(2)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制度,及时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对存在隐患通过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或及时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协调解决;
(3)按时检查搭设每层卸料平台验收工作,及时收集验收资料、材料合格证、准用证及相关各项资料;
(4)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的卸料平台工程施工检查,听取安质监站整改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期落实,消除事故隐患。
(5)对于现场存在问题未及时落实到位的,监理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记入监理日记和监理安全日记及施工小结中;
(6)对有严重事故隐患的部位,监理将及时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完毕;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拖延整改,监理人员将作出停工整改处理,并报告建设单位;若施工单位对隐患、问题拒绝整改,监理将及时报告市质安监站,请上级主管部门严肃处理。
2、安全管理:
建筑工地的现场安全管理应依照国家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等地方的有关规定,全面做好该工地的安全管理工作:
(1)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报送来的卸料平台专项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各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不符合要求的部分必须返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未得到批准以前,不允许开工;
(2)监理人员将定期对卸料平台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指出并责令整改;
(3)对工地搭设和使用出现的所有不安全的隐患,监理人员将书面通知施工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完善;
(4)对安全隐患,若施工单位迟迟不能按监理通知单要求进行整改的,或在有关安全隐患的部位(工序)继续坚持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发出局部工序的停工令,并要求对安全隐患限期整改完毕同时通知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协助作好工地的安全管理;
(5)经监理人员多次指出,施工单位对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人员将及时向当地安质监站报告;
(6)通过工地施工例会、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协调安全隐患中出现的有关难点、要点,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不安全事故发生。
3、对重大事故的处理:
(1)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向上级领导和主管部门报告,取得工作指示;
(2)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保护现场、抢救人员等现场工作;
(3)参与召开事故现场调查会,了解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协助施工单位尽快作出书面调查报告,并做好笔记;
(4)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整改的跟踪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意见,协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事故现场整改后的复检工作
建筑工地卸料平台的安全技术规范
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16规范,在规范中明确提出搭设卸料平台施工技术有以下几点:
(一)原则上严禁使用落地式卸料平台,积极推广使用型钢材料制作的工具式、定型化的悬挑式卸料平台。
(二)悬挑式卸料平台应用16号以上工字钢或槽钢作为主梁和次梁,上铺花纹铁板或厚度不小于50mm的木板,并用螺栓将木板与悬挑梁固定。悬挑式卸料平台必须搁支在建筑物上,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不得出现前后移动和左右摇晃现象。
(三)
(1)悬挑式卸料平台的悬挑梁延伸至建筑物内的部分不得少于1米,采用不小于φ16以上钢筋或螺栓固定在建筑物结构上的部位不得少于2处;
(2)两侧的悬挑梁应分别采用2道φ14以上的钢丝绳进行吊拉卸荷,钢丝绳上部拉结点连接件必须固定于建筑物结构上,严禁设置在砌体墙或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卸料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安装应平放。
(四)卸料平台必须按照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上杆高度为1.2m,下杆高度为0.6m,挡脚板高度不低于18cm,栏杆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密目安全网。
(五)卸料平台应设置4个经过验算的吊环,吊环应用Q235钢筋制作。(吊环应预埋在主体结构上,其预埋深度及锚固长度符合规定值,吊环净高不超过混凝土面5--6CM,吊环方向垂直于楼面。
(六)(1)卸料平台钢丝绳与水平悬挑梁的夹角宜在45°-60°。卸料平台钢丝绳用绳卡固定时,固定绳卡不少于3颗,最后一颗绳卡距绳头的长度不得小于140mm。
(2)最后一颗绳卡与第二颗绳卡之间应设置一绳弯。绳卡滑鞍(夹板)应在钢丝绳承载时受力的一侧,“U”螺栓应在钢丝绳的尾端,不得正反交错。绳卡初次固定后,应待钢丝绳受力后再度紧固,并宜拧紧到使两绳直径高度压扁平1/3。
(七)平台上悬挂分公司统一限重标志牌:标注限载吨位及验收、维护、安装责任人,严禁超载或长期堆放材料,随堆随吊;堆放材料高度不得超过平台护栏高度;工人限数1-2人,严禁将平台作为休息平台;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八)卸料平台出入口上口必须采用符合要求的硬防护。
(九)卸料平台搭设完毕,必须经施工技术人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验收,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并签署意见,办理验收手续后方可投入使用。
注意事项
1. 卸料平台的制作应由专业电焊工进行。
2. 所要求的焊缝不得有脱焊、漏焊、焊缝应饱满。
3. 平台上的木板应满铺,并用8铅丝绑牢。
4. 防护栏杆的高度不应低于1.5米,且内侧应立挂密目安全网。
5. 钢丝绳的锚扣应符合规范要求。
6. 料台安装前应先检查予留锚环与结构的连接是否可靠,是否有松动的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安装。
7. 卸料平台的吊装时,起吊用的四根钢丝绳应长短相同,以保证平台的平稳安装。
8. 吊装时,信号工应与安装工密切配合,以保证安全。
9. 为保险起见,卸料平台应挂上明显的限载牌。
10. 第一次使用时应做静载实验,在确认料台不变形,焊缝无开裂,锚环处砼无裂缝等现象,且经过有关部门和负责人的签字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
图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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